1.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,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、时间进行的
【处罚标准】对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
2.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,未按规定放置、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
【处罚标准】对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
3.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,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
【处罚标准】对随车指导人员处500元以下罚款
4.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,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
【处罚标准】对随车指导人员处500元以下罚款
随车指导人车证都合规发生违法需担责
交管部门介绍,除了上述4类违法行为以外,根据规定,自学人员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,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20条规定,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。即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证明、自学用车、随车指导人员均符合规定情况下,除法律法规中另有规定的以外,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随车指导人员接受处罚,处罚额度不变。
本来做随车指导是帮助人的一件事情,但是按照交管部门的以上规定,在自学直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都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,这样还有谁敢做你的随车指导人员呢?